1、拆除工程開工前,應根據工程特點、構造情況、工程量及付關資料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。
2、拆除工程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,應由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編制,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、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后實施。
3、拆除工程項目負責人是拆除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。
4、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,必須佩帶安全帽。
5、拆除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。
6、拆除工程施工過程中,當發生險情或異常情況時,應立即停止施工,查明原因,及時排除險情,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,要立即組織搶救、保護事故現場,并向有關部門報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