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施工準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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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圖紙和資料。
2.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。
4.為拆除作業的作業辦理意外傷害保險,為拆除作業人員準備齊全安全防護用品。
5.拆除工程施工區域應設置硬質封閉圍擋及醒目警示標志,圍擋高度不應低于1.8M,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區。
6.做好影響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種管線的切斷、遷移工作。當建筑外測有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時,應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系,采取防護措施,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。
7.當拆除工程對周圍相鄰建筑安全可能產生危險時,必須采取相應保護措施,對建筑內的人員進行撤離安置。
8.在拆除作業前,施工單位應檢查建筑內各類管線情況,確認全部切斷后方可施工。
9.項目經理必須對拆除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。項目經理部應安有關規定設專職安全員,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。
10.根據拆除工程施工現場作業環境,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。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車通道,保證充足的消防水源,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。對拆除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。
二、施工方案及措施
1.做好墻體拆除工程施工現場的圍護。在拆除工程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置施工標志牌、安全警示標志牌,采取可靠防護措施,實行封閉施工。
2.嚴格按國家強制性標準、施工組織設計或拆除方案實施拆除施工作業。拆除前,應先切斷電源,并關閉天然氣。人工拆除通常應按自上而下、對稱順序進行,不得垂直交叉作業。作業面的孔洞應封閉。當拆除一部分時,應先采取加固措施,防止另一部分倒塌。拆除工程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安全帽等勞動保護用品,高處作業應系好安全帶,不得冒險作業。
3.在拆除施工作業過程中,如發現不明電線(纜)、管道等應停止施工,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,經處理后方可施工。如發現有害氣體外溢、淹埋或人員傷亡事故,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。
4.進行拆除作業時,樓板上嚴禁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,作業人員應站在穩定的結構 或腳手架上操作,被拆除的構件應有安全的放置場所。
5.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,嚴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。
6.拆除時對拆除物應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。
7.拆除管道時,必須在查清殘留物的性質,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后,方可進行施工。
8.制定安全技術管理建立安全技術檔案。
9.清運渣土的車輛應封閉或覆蓋,出入現場時應有專人指揮。清運渣土的作業時間應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關規定。
10.拆除工程施工時,應有防止揚塵和降低噪聲的措施。
11.拆除工程完工后,應及時將渣土清運出場。
三、文明施工措施
1 .清運渣土的車輛應封閉或覆蓋,出入現場時應有專人指揮。清運渣土的作業時間應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關規定。
2. 對地下的各類管線,施工單位應在地面上設置明顯標識。對水、電、氣的檢查井、污水井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。
3. 拆除工程施工時,應有防止揚塵和降低噪聲的措施。
4 .拆除工程完工后,應及時將渣土清運出場。
5 .施工現場應建立健全動火管理制度。施工作業動火時,必須履行動火審批手續,領取動火證后,方可在指定時間、地點作業。作業時應配備專人監護,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后方可離開作業地點。
6 .拆除建筑時,當遇有易燃、可燃物及保溫材料時,嚴禁明火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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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安全管理措施
1. 拆除工程開工前,應根據工程特點、構造情況、工程量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,應經技術負責人和業主代表簽字批準后實施。施工過程中,如需變更,應經原審批人批準,方可實施。
2. 在惡劣的氣候條件下,嚴禁進行拆除作業。
3 .從業人員應辦理相關手續,簽訂勞動合同,進行安全培訓,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。
4 .拆除工程施工前,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。
5.拆除工程施工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,并應包括下列內容:
(1)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書;
(2)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;
(3)安全技術交底;
(4)腳手架及安全防護設施檢查驗收記錄;
(5)勞務用工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書;
(6)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照國家現行標準《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》JGJ46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(7)拆除工程施工過程中,當發生重大險情或生產安全事故時,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排除險情、組織搶救、保護事故現場,并向有關部門報告。